苏州高新区赴湖南师范大学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科学配置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将于2018年11月28日赴湖南师范大学组织校园招聘。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 考生需具备应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 考生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对口,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应聘岗位对口);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审核。时间:11月28日上午8: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南校区体育学院教学楼101室,考生须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2)本人学生证;(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院系公章的2019年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请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放在简历第一页);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考生在投递简历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学生证、2019年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现场审核符合资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环节。笔试、试教、面试均采用100分制。 1.笔试:11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2.试教、面试:11月28日下午,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期间监督电话:0512-68751651。 【网申二维码】 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 苏州高新区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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